轉自: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態環境部
近日,生態環境部固體廢物與化學品司有關負責人就疫情情況下,全國醫療廢物產生情況、處置能力及實際處置情況回答了記者的提問。
問:醫療廢物是怎么分類的,產生情況如何?
答:醫療廢物(以下簡稱“醫廢”)屬于危險廢物,是指醫療衛生機構在醫療、預防、保健及其他相關活動中產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間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廢物,包括感染性廢物、損傷性廢物、病理性廢物、化學性廢物和藥物性廢物五類。
新冠肺炎病人、疑似病人在定點醫院、發熱門診等場所進行治療、隔離觀察、診斷及其相關活動中產生的醫廢(通常簡稱“涉疫醫廢”)具有高度感染性,采取比普通醫廢更嚴格的管理措施。另外,醫療機構外需嚴格管理的場所(如封管控社區、隔離酒店等)中核酸檢測陽性者、密切接觸者、密接的密接等產生的生活垃圾和工作人員使用過的防護用品,以及核酸檢測產生的醫療廢棄物等參照醫廢管理。2021年,全國共產生醫廢140萬噸(其中涉疫醫廢20.1萬噸),比2019年、2020年分別增長18.6%、11.1%。
問:目前全國醫療廢物處置能力處于什么水平?
答:近年來,各地逐步提升醫廢處置能力。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各地加快集中處置設施建設,并儲備大量協同應急處置設施,我國醫廢處置能力大幅提升。截至2021年底,全國共有540個醫廢集中處置單位,集中處置能力達215萬噸/年,比疫情前(2019年底)提高39%。總體上,目前各地醫廢核準常規處置能力與醫廢產生量的比例,全國平均為1.5倍,其中高于平均數的省份有18個,其他低于平均數的13個省份集中處置能力也都超過產生量;通過延長設施工作時間及啟用備用設施等方式,提升后的各地醫廢處置能力與醫廢產生量的比例,全國平均為1.9倍,其中高于平均數的省份有19個,其他低于平均數的12個省份,集中處置能力均在其產生量的1.2倍以上。此外,各地還儲備了充足的應急處置能力(包括備用設施,以及危廢焚燒爐、生活垃圾焚燒爐等協同應急處置設施),可隨時啟用以保障應急處置。全國醫廢處置能力總體充足。據測算,每100萬人參加核酸檢測產生約5噸核酸檢測廢物,現有醫療廢物常規和應急處置能力能夠滿足包括核酸檢測廢物在內的醫療廢物處置需求。
問:全國醫療廢物處置情況如何?
答:2021年,全國累計處置醫廢140萬噸,其中集中處置醫廢120.9萬噸,應急處置19.1萬噸,集中處置設施負荷率約為56%,產生的醫廢全部妥善處置,涉疫醫廢做到日產日清;醫廢應急處置量占總處置量的比例為14%。數據對比顯示,常規集中處置是醫廢處置的主要方式,協同應急處置方式對疫情期間的廢物處置發揮重要的補充作用。
從近期調度情況看,全國中高風險地區醫療廢物處置情況平穩有序,近三個月以來,全國涉及中高風險地區的市(州)和直轄市中,醫療廢物處置設施日均負荷率均低于90%,其中97%的地區低于80%,66%的地區低于50%。所有醫療廢物均得到妥善處置,涉疫醫廢日產日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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